退役軍人事務部、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,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。
從2021年8月1日起,傷殘人員(含殘疾軍人、傷殘人民警察、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、傷殘民兵民工)殘疾撫恤金、“三屬”(即烈士遺屬、因公犧牲軍人遺屬、病故軍人遺屬)定期撫恤金、“三紅”(即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、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、紅軍失散人員)等人員生活補助,按平均10%的幅度繼續提高,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。
據了解,這是國家連續第17年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 。
?。偱_央視記者 徐靜)